中安在線 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面對日益增長的垃圾產量,垃圾分類迫在眉睫!下月起,《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安徽將刮起垃圾分類的新風尚。
根據《條例》,亂扔垃圾的單位最高將處五十萬元的罰款,我省將禁止、限制生產銷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垃圾分類宣傳。
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垃圾分類,人人有責!根據《條例》,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減少生活垃圾產生,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按照垃圾分類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主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提高生活垃圾分類的科技水平。
亂扔垃圾將被處罰款
《條例》規定,單位、個人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新建住宅應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收集設施
《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等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套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的,應當予以改造。
禁止限制生產銷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未來一次性塑料袋或將在市面上漸漸消失。根據《條例》,電子商務、寄遞、外賣等企業應當實行包裝物的減量化和再利用,鼓勵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
依法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
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積極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環保布袋、紙袋等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
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執行國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和要求,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棄物的產生。
酒店將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條例》規定,住宿等服務性企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勵提供可循環利用的消費用品。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服務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節約用餐標識,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適度點餐、餐后剩余打包。
機關單位推廣無紙化辦公
《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以及國有企業應當優先采購、使用可循環利用、資源化利用的辦公用品,推廣無紙化辦公,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根據《條例》,我省將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城市住宅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實行自我管理的,由業主委員會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且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居民委員會(社區)為責任人。機關、團體、部隊、學校、醫院以及其他企事業的管理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商場、集貿市場、超市、住宿、餐飲、展覽展銷等經營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職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按照規定設置、清潔和維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進行指導、勸阻,及時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行為;拒不改正的,及時向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鼓勵農村設立垃圾兌換超市
《條例》規定,推行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資源化利用,鼓勵設立垃圾兌換超市,實施垃圾兌物,促進農村生態環境改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扶持政策,對符合城市功能需要、符合相關產業發展導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項目予以支持。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垃圾分類宣傳
根據《條例》,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單位應當通過多種方式,廣泛開展社會動員,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同時,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引導、監督等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記者 汪喬 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