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新聞網訊(張雪琳 記者 楊竹青)近日,銅官區法院在執行一起涉惡案件的財產陷入僵局時,細心的干警從一張“證明”中找到蛛絲馬跡,使得案件執行柳暗花明。
沈某因尋釁滋事被判入獄服刑,同時還應繳納罰金10萬元,刑事判決生效后,沈某遲遲未繳納。刑事審判庭將財產刑部分移送執行。收案后,執行法官通過線上調查、線下查控,均未找尋到可供執行的財產。于是,法官聯系了沈某父母,希望他們能夠代為繳納,但未有所獲。眼看轉入僵局,執行法官決定再將公安偵查材料和法院的審判材料仔細梳理一遍,查找有無遺漏線索。就在這時,一份來自定遠縣定城鎮雙塘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引起了法官的注意,“證明”寫道:“沈某父母均為失地居民,身體患病,無再就業能力,家庭困難”。這份“證明”看似普通,但“失地”二字卻意味著沈某家可能是定城鎮雙塘社區的祖居戶,可能有未登記的不動產,可這些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無法查明。
2020年12月29日,銅官區法院的執行干警連夜趕往滁州市定遠縣摸排核查。第二天一早,執行法官找到定城鎮雙塘社區居委會,說明來意后,居委會負責人介紹說沈某在該處有房屋。于是,執行法官又前往定遠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登記中心出示了沈某的私有房屋所有權申請登記表,表中記載了沈某的宅基地情況。根據此信息,執行法官找到房屋所在地,見到了沈某父母,向其釋明沈某涉惡財產必須清繳完畢,法院將依法對沈某該處房屋予以查封、評估拍賣,用拍賣款來繳清罰金。